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最高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司发通【2017】106号),广东省法律援助局拟建立“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从全省各律师事务所中招募自愿办理由该局直接指派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律师。现将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招募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律师的通知》(粤法援【2018】5号)和《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报名审核表》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8日,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