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律师党支部、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和点状暴发并存状态,省外输入风险较高,省内多地连续报告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进一步降低律师行业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到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充分认识疫情复杂严峻的形势,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从严做好办公场所和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律师要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已达到6个月时间间隔的律师尽快接种加强针,加快完成新冠疫苗的全程接种,共同筑起防疫大堤。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律师因工作或其他重要原因前往其他省、市的律师,返潮时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同时请及时注意自己的健康码、行程码,如变黄、红,请及时向社区及我会报备,配合社区工作人员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时严格落实查验粤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要求,抓好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疫情防控。
三、做好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目前省内疫情形势紧张,潮州近日也发现多名密切接触者,广大律师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出行律师请自觉查询所到地区风险等级防控政策,返潮律师请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进行自查,如自查结果为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请按照防疫要求,立即主动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并到社区“自主申报”,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我市疫情防控成果。
四、全力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各律师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参与辟谣工作,举报不实信息。同时,运用好微信公众号、微信交流群等媒介,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有关知识和政策,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可通过组建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协助核酸采样、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发扬“时有所需,必有所为,国有所需,我必前行”的精神,为尽快打赢疫情歼灭战贡献力量。
附件:国家政务服务小程序扫描码
中共潮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潮州市律师协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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