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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 知
发布日期:2018-03-07
律师办理涉黑案件时,要在案件接案前,严格审查,决定接受委托的,要在5日内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潮州市律师协会报告备案。
潮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7日
上一项:
“两会”期间潮州市律师协会舆情管控值班表
下一项:
申请执业律师考核结果公示